河源市源城区森林督查工作是根据《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》(林资发〔2018〕14号)的文件精神,原《广东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》(粤林〔2018〕17号)要求。通过组织开展森林督查工作,进一步拓展遥感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应用,构建“天上看、 地下查”的“天空地”监管体系,及时发现、制止、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,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,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监管“被动式发现、运动式查处”的问题。
河源市源城区森林督查工作是根据《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》(林资发〔2018〕14号)的文件精神,原《广东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督查工作的通知》(粤林〔2018〕17号)要求。通过组织开展森林督查工作,进一步拓展遥感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应用,构建“天上看、 地下查”的“天空地”监管体系,及时发现、制止、查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,有效遏制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,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监管“被动式发现、运动式查处”的问题。